校园欺凌(School bullying)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包括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校园欺凌不等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而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
校园欺凌的参与者包括欺凌者、受欺凌者、旁观者,旁观者分为欺凌者帮凶、间接帮凶、帮助者、默默帮助者、冷眼旁观者、局外人。表现形式包括侵犯身体、侮辱人格、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产生原因包括个体因素和环境因素,个体因素分为身体外貌、认知缺陷、人格特征等,环境因素分为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校园欺凌对孩子的伤害是巨大的,对于被欺凌者而言,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带来更为严重且难以治愈的心理、精神创伤,严重影响日常学习、生活。
遭遇欺凌时,孩子应向老师和家人求助;家长需给予心理支持与引导,学校要以救助为主、适度惩戒,及时开展医疗、心理、司法等救助,快速处置事件并低调弥补。在美国,校园欺凌在初中阶段最严重,高中时逐渐减少,是中学普遍存在的问题;英国通过制定专门的校园欺凌政策法规,并推动社会与教育者共同营造有效治理环境;澳大利亚建立了政府支持的“反欺凌网络组织”“澳大利亚无欺凌计划”等组织和网站,助力学校了解欺凌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2025年6月27日,中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定义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包括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校园欺凌不等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而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的“学生欺凌”与“校园欺凌”并非等同概念,学生欺凌属于校园欺凌的一种。校园欺凌的施害者和受害者既可能是学生也可能是教职员工,另外施害者还可能是对上学途中的学生实施暴力的其他社区成员。
主要角色
欺凌者
欺凌者是指那些在一定时期内经常或频繁地欺凌他人的儿童。在欺凌者中,分为欺凌者头目、协同欺凌者,实际地表现出欺凌他人的行为。特点:年龄较大,身体较强壮,富有活力;多冲动,易被激怒,表现出攻击性特征;移情能力较差,体会不到他人因自己的行为而遭受的痛苦。
欺凌者头目指带头发起欺凌,组织策划欺凌行为,并能不断想出新花样来欺凌别人的儿童。具有较高的社会认知能力,能够很好地认识并操纵他人的想法,但却缺乏移情能力,无法体会到他人所受的痛苦。协同欺凌者指积极主动地协助欺凌者捉弄、折磨受欺凌者的儿童。作为欺凌者的帮凶,在欺凌者发起欺凌时,加入到欺凌事件中去。通常通过截住受欺凌者不让他走、受欺凌者被打的时候抓住他以免他挣脱等方式来帮助欺凌者。
受欺凌者
受欺凌者是指那些经常或频繁地遭受他人欺凌的儿童,包括被动型受欺凌者和挑衅型受欺凌者。被动型受欺凌者有时又被称为“纯粹受欺凌者”,指单纯受到他人欺凌而不欺凌他人的儿童,特点:年龄较小,身体瘦弱或有某种身体缺陷或生理特点;比较内向,对外界刺激过于敏感,受到欺凌后易产生情绪波动和心理挫折感,为抑郁、焦虑所困扰。挑衅型受欺凌者指因为自己的挑衅行为而受到欺凌的儿童,特点:一般身体强壮,做事武断,欺凌别人又常抱怨受人欺凌;对别人的反应十分敏感,神经过敏性大于欺凌者和纯粹受欺凌者。
旁观者
欺凌者帮凶
欺凌者帮凶指的是那些拥护欺凌者的孩子。帮凶越多,欺凌行为的发生频率越高。帮凶对欺凌行为的持续起着重要作用。有时候可能欺凌者想要停止,而同伙们依然不断煽风点火,导致欺凌行为得以继续。
间接帮凶
间接帮凶主要通过嘲笑、起哄来表示鼓励,导致欺凌行为加强。但这些孩子往往会面临着严重的良心斗争。
帮助者
帮助者坚信欺凌是极其错误的行为,且相信自己有能力保护受害者对抗欺凌者。因此,这个角色对于阻止一个群体中的欺凌行为至关重要。
默默帮助者
默默帮助者指的是那些遭受过欺凌、对欺凌行为深恶痛绝却为了自我保护而选择沉默不语的孩子。这些孩子经常充满负罪感,他们想要制止欺凌行为却不敢采取任何行动。
冷眼旁观者
冷眼旁观之人完全置身事外。只要没有干扰到自己,他就不会去关心。
局外人
局外人是除以上五种旁观者外,还有一群局外人。这些人不是欺凌群体的成员,而是与之相关的人,如老师、家长等。
主要形式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包括侵犯身体: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侮辱人格: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恶意排斥: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主要类型
直接欺凌
直接欺凌是指采用公然、明显的方式进行欺凌。直接欺凌包括直接身体欺凌和直接言语欺凌等类型。其中,直接身体欺凌包括打、踢、抓咬、推搡、勒索、抢夺和破坏物品等身体动作行为;直接言语欺凌包括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外号等言语行为。
身体欺凌
身体欺凌是最容易辨识的一种欺凌,是指肢体上的暴力,比如拳打脚踢、扇耳光、撕扯衣物等。除此之外,强夺财物、故意损毁他人物品也属于身体欺凌。
语言欺凌
语言欺凌指用言语对他人进行嘲笑、谩骂、起侮辱性绰号、诋毁等行为。语言欺凌是伤害孩子的一把锐利的“软刀子”,比起外表的伤痕来说更为严重和可怕,也更不容易被察觉。
间接欺凌
间接欺凌是指以较不易被发现的方式进行欺凌,通常借助第三方进行欺凌。间接欺凌包括关系欺凌、网络欺凌等类型。其中,关系欺凌包括传播谣言、社会孤立等;网络欺凌包括歧视性的短信和电子邮件等。
社交欺凌
社交欺凌指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如散播谣言、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孤立排挤他人等。
网络欺凌
网络欺凌指利用互联网侵犯被欺凌者的隐私、损害人格或名誉。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欺凌越来越普遍。网络欺凌不仅会对孩子的精神造成伤害,且因为网络的互联互通特性,使得欺凌事件的影响力比校园欺凌更大,对被欺凌的孩子影响也更深。
产生原因
个体因素
身体外貌
学生身体力量的大小构成影响欺凌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欺凌者在身体力量上处于优势地位,而另外一些学生则会因为身体弱小、在受到欺凌后不能有效反击而容易被欺凌。一些学生的生理缺陷(如身体残疾、肥胖等)有时会构成别人欺凌的“借口”。
认知缺陷
有些欺凌者在智力、言语、抑制控制、计划等一般认知能力方面存在缺陷。存在一般认知能力缺陷的儿童,其行为具有了冲动性的特点,难以选择恰当策略应对同伴关系问题;同时,一般认知能力缺陷限制了个体学习恰当道德规范和行为的能力;使得他们在学校生活,特别是学业竞争中受挫或失败,从而更可能会以攻击性的方式行事。
人格特征
欺凌者的人格特征欺凌者通常有盲目的高自我评价和自尊、自信,这种高自我评价和自信又常常与对他人的怀疑、低估或歧视相对应,构成了他们实施欺凌的重要心理条件。在气质与性格特点上,欺凌者多脾气暴躁,易怒,冲动性强,对一般性的外界刺激反应强烈。
受欺凌者的人格特征受欺凌者通常自尊较低,自卑,性格较内向,情绪不稳定。受欺凌者消极的人格特征制约着其与同伴交往的方式、对待世界的态度以及问题解决策略,在特定情境下,可能构成欺凌发生的“客体”条件,使儿童沦为攻击的对象。
环境因素
家庭方面
父母惩罚父母使用惩罚的目的在于纠正儿童的不良行为,这种教养行为使用的效果却常常与父母的期望相背,会增加儿童的攻击性及其他不良行为。虽父母对儿童的身体惩罚能够导致儿童对父母的要求的即时服从,但儿童会从父母的身体惩罚及其后果中同时获得运用身体力量赢得别人服从、实现对他人控制的榜样模式。在父母不在场的情境中,他们也可能采用攻击的方式去征服别人。
父母教养不一致父母教养不一致包括父母管教的前后不一致,以及不同家庭成员对儿童管教不一致两种形式。前者如父母开始时要求儿童不准做某事,但在遭到儿童反抗后父母放弃了其原先的要求,转而纵容或漠视孩子的不良行为;后者如父亲要求孩子不能做某事,但母亲鼓励和支持孩子做。无论是何种形式,父母对子女的不一致教养会使得儿童不能了解到父母期望的行为是什么,即不能认识恰当的行为规则,会增加儿童表现出不良行为的可能。
学校方面
学校因素影响欺凌及其相关行为(如对抗、违纪等)的发生。积极的学校氛围,如低冲突、组织有序、学习定向、鼓励合作等,有助于欺凌及相关行为的降低。此外,当学校具有积极的管理措施、高水平的父母参与及高学业标准时,学校中的欺凌现象则较少。
教师在学生的学校活动扮演重要的角色,虽教师并不直接参与到欺凌的活动中,但是教师对待欺凌事件的态度、处理欺凌事件的方法都会对班级内的欺凌行为产生影响。教师对待欺凌事件中持的积极的态度越多,越有信心处理班级中的欺凌事件,会采用更多反欺凌的干预策略,班内学生对待欺凌的态度会更加积极,更少的实施欺凌行为,更多的同情和保护受欺凌者。另外教师支持的缺乏、不良的师生关系和较多的师生冲突,会导致学生缺乏安全感,从而导致学生成为欺凌者。班级规范是指在存在于班级范围内的一系列准则、价值观和标准,规定了成员认为恰当、成员可接受和期望的态度和行为。当一个班级整体上对欺凌行为持积极态度时,该班级欺凌发生的频率较高,而一个班级具有较高的反欺凌班级态度时,该班级欺凌行为发生的频率会相对较低,而保护性行为发生的频率相对较高。
社会方面
传统大众媒体中的暴力性内容对学校欺凌的发生有着重要影响,看电视暴力时间越多,儿童出现的攻击行为也越多。影像游戏因带有很强的互动性而更容易对参与的儿童青少年产生影响,玩暴力影像游戏时间越长,所表现出的攻击行为越多。媒体中的暴力和攻击性内容本身为儿童青少年提供了暴力与攻击行为的模仿榜样。按照阿尔伯特·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观点,如果些暴力行为和暴力行为者在影视作品中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甚至得到奖励或赢得利益,会使儿童青少年习得攻击和暴力有用的观念。对于影像游戏来讲,儿童青少年在虚拟的游戏世界中直接参与打打杀杀的行为,依靠打赢对方来获得分数,会更容易使他们形成攻击、暴力有用的信念以及冷漠的性格。
主要危害
对受欺凌者的危害
校园欺凌对孩子的伤害是巨大的。对于被欺凌者而言,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带来更为严重且难以治愈的心理、精神创伤,严重影响日常学习、生活。某些情况下,部分受欺凌者会发生变化,转化为欺凌者或者欺凌者的帮凶。对于目睹欺凌现象的旁观者来说,会因为无法帮助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或明哲守身以自保,或不自觉的加入欺凌行列。对于欺凌者来言,会造成道德滑坡、人格扭曲,甚至最终步入犯罪歧途,走上不归路。
对欺凌者的危害
欺凌者自身也会因欺凌行为产生长期负面影响:人格与行为层面,易养成骄横跋扈、偏执狭隘的不良人格,将欺凌视为达成目的的手段,形成攻击性行为习惯,遭遇挫折时更倾向用暴力解决问题;社会化与违法层面,长期欺凌会让欺凌者在同伴交往中被排斥,出现社会化障碍,且研究显示,常欺凌他人的儿童成年后犯罪率是正常人的4倍,后续违法犯罪风险显著提升。
对旁观者及其他学生的危害
校园欺凌对旁观者和其他学生的影响同样突出:行为层面,若旁观者未正确认知欺凌危害,易效仿欺凌行为甚至参与其中,同时会让其他学生形成“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的错误认知,滋生更多潜在欺凌者;心理与环境层面,校园会因欺凌充满不安全感,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状态,部分学生还会因畏惧冲突选择沉默,长期处于紧张压抑的心理环境中。
对社会层面的危害
校园欺凌还会引发社会层面的负面后果:认知层面,若社会对校园欺凌存在“只是孩子打闹”的认知偏差,会纵容欺凌行为蔓延,加剧其普遍性与严重性,损害青少年群体的心理健康与人格发展;治理层面,未被干预的校园欺凌易升级为严重暴力行为,演变为社会违法犯罪,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同时会弱化青少年的法律敬畏感,不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
预防应对
作为孩子
当遭遇欺凌,要知道欺凌者想要获得权力并控制和伤害他人,更愿意选择弱者。因此,不要用眼泪“奖励”欺凌者,不要退缩和逃避;不要因为他们的坏话而怀疑和贬低自己,要树立自信;当事情超出自己能处理的能力范围时,积极寻求帮助,不要害怕告诉老师和家人。
作为家长
当孩子被欺负时,若情况并不严重,首先对孩子做出适当的心理支持和引导,告诉孩子家庭会是他们坚强的后盾,增加信心,教导他如何做出适当的回应,并随时准备在必要时进行干预。
当情况并未改善或加重,需要及时干预;首先向学校举报欺凌行为,并与老师或校长进行沟通,了解学校对校园欺凌的相关政策,要求学校对此做出处理并跟进处理情况;若情况较为严重已经对孩子造成身体伤害,可以选择报警;若孩子已经产生心理问题,及时咨询心理治疗师,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
作为教师
教师在校园欺凌预防中,首先是做好重点关注,要聚焦特定弱势或特殊地位的学生群体,这类学生易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等被孤立排挤;同时关注11岁—13岁(小学高年级、初中)这一校园欺凌高发年龄段,此阶段学生处于心理“断乳期”,易形成团体式欺凌;还要重点巡查卫生间、学生宿舍、校门口这三个欺凌多发的隐秘区域,加强日常巡逻。
其次是及时沟通,教师需留意学生的异常反应,若发现被欺凌者出现情绪失落、身体伤痕等表现,要及时与学生沟通了解情况并向学校报告,同时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反馈。最后是及时干预,教师要关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列举的侵犯身体、恶意排斥等五类欺凌行为,比如发现有学生恶意孤立他人时,需及时介入干预,避免欺凌行为进一步发展,通过这些预防动作将多数欺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作为学校
救助为主,适度惩戒。对于校园欺凌受害者,学校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心理干预、司法协助等。对校园欺凌的加害者,一定要通报其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绝不姑息,总体原则是确保教育挽救的宗旨,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予以适当惩处。
快速反应,低调弥补。学校要及时关注学生动态,立刻开展救助工作,合理处置欺凌事件。在处置过程中,要从受害人角度出发,多关注受害孩子、家长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同学间因故看不顺眼挑衅生事、辱骂、互殴、群殴等行为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过失至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过失至人重伤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聚众斗殴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等。
同学间以保护、借钱为名向同学勒索财务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务有可能触犯的法律是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抢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采取国家追诉主义的原则,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
民事责任
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身体、财产不受不法侵害。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多个条款聚焦校园欺凌治理,明确各方责任与保护要求。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第三十九条明确: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指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围绕校园欺凌的预防、处置及责任追究作出系统性规定。该法明确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需共同对未成年人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与自我管控能力,从思想层面防范欺凌行为发生。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则需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校园欺凌发现与处置流程,严格排查并消除各类潜在隐患;同时,教育行政部门鼓励和支持学校聘请社会工作者常驻或定期到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参与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处理。
对于未成年学生出现的殴打、辱骂、恐吓、强行索要财物等情节轻微的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可采取训导、要求遵守特定行为规范、参加专题教育、接受心理辅导等管理教育措施;对有严重不良行为且监护人、学校无力管教或管教无效的未成年人,可经必要程序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此外,法律还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责任,学校及教职员工若不履行校园欺凌防控等工作职责,或虐待、歧视相关未成年人,将由教育行政等部门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若教职员工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包括欺凌在内的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且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依法将其解聘或辞退。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专项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成立由校内相关人员、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宣传教育、组织认定、实施矫治、提供援助等。学校应当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评估。第二十条:学校应当教育、引导学生建立平等、友善、互助的同学关系,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处理学生欺凌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对学生开展相应的专题教育,并且应当根据情况给予相关学生家长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发现学生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一)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三)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四)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五)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应当关注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者学习成绩等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教职工发现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当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当教育、支持学生主动、及时报告所发现的欺凌情形,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学校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并通知相关学生的家长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认定构成欺凌的,应当对实施或者参与欺凌行为的学生作出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并对其家长提出加强管教的要求,必要时,可以由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训导、教育。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同学校学生之间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应当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联合调查机制,进行认定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第四十三条: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联合国措施
校园暴力与欺凌:全球现状报告
《校园暴力与欺凌:全球现状报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聚焦全球校园暴力与欺凌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多区域调研数据明确:13-15岁青少年中约半数曾在校内外遭受同伴暴力,其中超三分之一遭受过欺凌,且这类暴力行为会对青少年的学业表现、心理健康(如引发焦虑、抑郁)及人格发展产生显著的短期及长期负面影响。报告进一步剖析了欺凌行为的性别差异,指出女孩更易遭受心理欺凌(如孤立、谣言诋毁),男孩则更易遭遇躯体暴力(如殴打、推搡),同时重点提及网络欺凌的蔓延趋势及涉武器校园暴力的严峻性,为各国精准认知欺凌危害、结合本土实际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提供了权威数据支撑和全球化视角。
数据背后:终止校园暴力与欺凌
《数据背后:终止校园暴力与欺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9年发布)以全球多源数据为核心,系统剖析校园欺凌的发生规律、关键影响因素及不同地区的治理差异。报告整合了全球学校学生健康调查、学龄儿童健康行为研究等多项国际调查数据,覆盖144个国家和地区,明确校园欺凌在不同收入水平国家均普遍存在,全球约1/3的学生曾遭受校园欺凌,且地区差异显著,撒哈拉以南非洲、北非等地区欺凌比率相对较高;同时指出欺凌发生与校园管理、家庭监护、社会氛围等因素密切相关,并归纳了影响欺凌行为的九大核心因素。该报告的核心价值在于推动各国建立标准化的欺凌数据收集与分析机制,通过精准数据定位治理薄弱环节,为制定科学有效的欺凌防治政策提供权威数据参考,同时呼吁全球加强数据共享与经验交流,推广基于实证数据的成功治理模式,助力构建全球协同的校园欺凌防控体系。
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
《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多机构共同编制,2009年初版、2018年修订)从教育源头构建校园欺凌预防体系,核心是将全面性教育作为预防欺凌的重要载体,强调性教育与欺凌防治的深度关联。该纲要以人权与性别平等为基本原则,倡导将尊重他人、平等包容、反对暴力等核心理念全面融入性教育课程,针对5-8岁、9-12岁等不同年龄段学生制定循序渐进的学习目标,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人际观念,摒弃恃强凌弱的错误认知;同时指导各国教育机构通过结构化的性教育教学,系统培养青少年的有效沟通能力、理性冲突解决能力和同理心,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欺凌行为对他人人格、尊严及身心健康造成的多重伤害,从思想认知和行为习惯层面减少欺凌行为的发生,为全球学校开展科学、标准化的欺凌预防教育提供了清晰的技术指导和实践框架,且支持各国结合本土文化进行课程本土化适配。
各国措施
中国
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202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同时,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第十四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五条: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对校园欺凌治理作出全面系统部署。该方案明确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事件,同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打闹嬉戏,确保处置的合理性。方案提出建立多部门协作的治理机制,明确学校是欺凌治理的主要责任主体,需成立由校内相关人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欺凌治理委员会,通过开学集中教育、课程嵌入模块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治欺凌专题教育,定期排查校园内的欺凌苗头隐患;事件发生后,原则上需在10日内完成调查处置,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针对性措施,同时着重强调保护被欺凌学生的隐私,避免二次伤害,全方位构建校园欺凌防控体系。
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
《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从健康教育维度为校园欺凌预防提供了重要支撑,明确将青少年心理健康纳入健康教育核心内容。该文件提出,要着力培养青少年的健全人格与积极心理品质,重点引导青少年掌握情绪管理、人际交往等关键技能,学会以尊重他人、友善沟通的方式处理人际关系,不断提升应对人际矛盾的能力;同时明确要求学校和家庭共同关注青少年的心理状态,针对存在孤独、焦虑等情绪问题或陷入人际冲突的青少年,及时开展专业有效的心理疏导,从心理根源上减少因人际矛盾激化而引发校园欺凌行为的可能性。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性纲要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性纲要》(经国务院同意转发)将校园欺凌相关的安全防范明确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体系,从教育内容、实施方式和管理机制等方面构建了系统的防控支撑。纲要要求学校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分层开展教育,例如在小学4-6年级明确纳入“了解校园暴力造成的危害,学习应对的方法”“自觉抵制校园暴力,维护自己和同学的生命安全”等内容,通过专题讲座、角色扮演、实践演练等多样化形式,向学生普及应对欺凌的自护知识,帮助其认清欺凌行为的危害性,掌握遭遇欺凌时向老师、家长求助及安全避险的具体方法;同时指导学校将欺凌防控深度融入日常安全管理,通过强化校园巡查、完善安全预警机制等措施,培养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助力早期发现、及时制止欺凌苗头,此外还强调要联合公安等部门及家庭形成教育合力,提升防控实效。
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美国
在美国,校园暴力被称为“欺凌”。校园欺凌在初中(6-8年级)阶段最严重,高中时逐渐减少,但依然存在,是中学普遍存在的问题。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
挪威
挪威鼓励学校对校园欺凌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如制定课堂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2002年,挪威通过了一个宣言,号召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长和教师团体加入到尽快根除校园欺凌现象的行动中。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建立了政府支持的组织和网站,如“反欺凌网络组织”和“澳大利亚无欺凌计划”,以帮助学校了解欺凌现象,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教师培训的指导大纲。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增进师生们对社会正义问题的理解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理论依据:只要认识到骚扰、折磨与自己不同的人是错的,那么欺凌问题会得到解决。
以色列
以色列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要求学校建立全校范围的反欺凌政策,并对在职教职员工进行培训。以色列还对正在进行的调查和研究提供支持,以求寻找到个性化的解决办法。调查发现,欺凌现象发生最多的是在放学后的走廊和厕所,或教师监控不力的时间段。很多学校采取的办法很简单,如增加警力,保证照明,让父母接送孩子,休息时间在走廊上安排更多教师等。
日本
20世纪80年代起,日本已开始着手解决校园欺凌问题。一是在教育改革中突出德育的主导地位,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提高教师的应对能力。二是建立自上而下的应对部门,2012年8月日本文部科学省开始设置文部大臣直属的儿童安全对策支援室。三是建立学警合作机制,2013年5月15日日本文部科学省决定修改政策,加强学校与警方合作。四是依法治理,2013年6月21日日本朝野6党共同提交的《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校园欺凌问题被纳入法律范畴等。
英国
英国在国家政策上,制定专门针对校园欺凌政策法规。在社会层面,创造出有助于有效治理校园欺凌的社会环境。2005年起,英国每年11月会举行反欺凌周活动,集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在教育者层面,强调教育工作者在关注青少年学生成长上的法律责任。英国教育当局高度重视老师在服务管理学生行为上的地位和作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老师的培训,帮助老师掌握识别校园欺凌和进行早期干预和行为矫正的方法。学校不仅关注学生的校内行为,也关注他们校外的表现,对学生校外行为进行管理。
相关数据
日本
2024财年,日本中小学经确认的校园霸凌事件共计76.9万起,范围遍及全国3万多所学校,占全部学校的83.9%。发生在小学的霸凌事件最多,超61万起。调查显示,经认定导致身体伤害或学生长期缺课的“严重事件”达1405起,创有记录以来新高。所有霸凌事件中,有肢体冲突的校园暴力事件增至12.8万余起,同比增长18.2%。
英国
英国的校园欺凌问题由来已久。1992年,英国甚至被媒体称作“欧洲欺凌之都”。21世纪以来,女王陛下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坚持对中小学生的校园欺凌问题进行追踪和报告。2006年,英国民意调查机构益普索集团MORI的调查显示,53%的家长最担心的问题是子女入学后“遭遇校园欺凌”。2012年6月,英国教育标准局(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Ofsted)公布的调查报告中,50%的小学生和38%的中学生认为自己曾遭遇校园欺凌。
英国“撕下标签组织”(Ditch the label)在英国各地中小学抽样调查后宣称,在2014年至2020年,学生报告“每天都被欺凌”“每两周至少遭受过一次欺凌”的频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24年,女王陛下政府发布的《英格兰和威尔士儿童经历的欺凌和网络欺凌:截止到2023年3月》发现:有1544000名10至15岁的儿童(34.9%)遭遇过面对面的欺凌,847000名儿童(19.1%)遭遇过网络欺凌。
英国校园欺凌的发生率在类型和性别上有所差异。英国撕下标签组织《2020年度欺凌调查》显示,12—18岁青少年群体中最常见的校园欺凌行为是群体排斥(89%),其次是言语欺凌(86%),身体欺凌(24%)的出现频率降低。英国教育部发布调查显示,10—15岁女生比男生更有可能遭受校园欺凌。男生和年龄更小的儿童(10至12岁)比其他群体更容易遭受身体欺凌,女孩比男孩更有可能遭受网络欺凌。
到2015年,英国此前十年的校园欺凌发生率明显下降。2018年英国教育部报告,将10年级(2014年)与11年级(2015年)的校园欺凌发生率进行对比发现,总体校园欺凌发生率有所下降。
2006年,伦敦大学教授彼得·史密斯(Peter Smith)等人研究发现,相比于男生,女生更容易成为网络欺凌的受害者。2009至2011年间,对欧盟国家25000多名9—15岁学生的调查发现,五分之一的英国儿童表示曾遭受过网络欺凌,并指出网络欺凌是儿童使用网络时难以规避的风险之一。2018年,英国教育部发布一项调查结果,7%的青少年表示曾遭遇过网络欺凌,女孩比男孩更有可能经历过网络欺凌(9%和5%)。《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网络欺凌:截至2020年3月》显示:大约五分之一(19%)的10至15岁儿童在2020年3月之前的一年中至少经历过一种网络欺凌行为(相当于764000名儿童)。被辱骂或咒骂以及发送恶劣信息是两种最常见的网络欺凌类型。《英格兰和威尔士儿童经历的欺凌和网络欺凌:截止到2023年3月》报告显示,64.7%经历过网络欺凌行为的10至15岁儿童表示,这是他们自己学校的人所为。
美国
1、皮尤研究中心在2022年秋季对有18岁以下子女的美国父母进行的调查发现:欺凌问题被列为父母最为担忧的一大儿童问题。据调查,约有三分之一(35%)的父母极其或非常担心自己的孩子可能在未来某一时刻遭受欺凌。在所有调查中提出的关切点中,仅有孩子可能面临的焦虑或抑郁问题比欺凌更让父母感到担忧。这一数据不仅凸显了美国父母对于校园欺凌问题的广泛关注,也反映了他们对孩子心理健康状态的忧虑。
2、根据皮尤研究中心在2022年春季针对13至17岁青少年进行的一项调查,超过半数的美国青少年(53%)认为网络骚扰和网络欺凌是他们及其同龄人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此外,约40%的青少年认为这是一个较小的问题,仅有6%的受访者认为这不构成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黑人和西班牙裔青少年、来自低收入家庭的青少年以及女性青少年相比其他群体更倾向于视听网络骚扰为一个严重的挑战。
3、接近半数的美国青少年报告说他们曾经遭遇过网络欺凌,这项调查详细询问了参与者是否遭受过六种不同形式的网络欺凌行为。结果显示,约46%的青少年至少遭遇过其中一种指定的欺凌行为,而有28%的青少年曾经历过多种形式的网络欺凌。对于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而言,遭受冒犯性称呼是最为常见的网络欺凌形式,有32%的青少年表示他们有过这样的经历。大约五分之一的青少年曾被人在网络上散布关于他们的虚假信息(22%),或者接收到他们未曾请求的不雅图片(17%)。此外,有15%的青少年遭遇过被非父母的人频繁询问其行踪、活动或同伴,10%的青少年曾被人身威胁,而7%的青少年曾有过他们的私密照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分享的经历。
4、相比于其他群体,年龄较大的少女在网络空间中更容易遭遇欺凌。数据显示,约54%的15至17岁女性青少年报告说她们至少遭受过一种在调查中提及的网络欺凌形式,相较之下,同年龄段的男性青少年和整体青少年群体的比例分别为44%和41%。特别地,这个年龄段的少女更有可能成为虚假谣言的目标,并遭受到非父母成员的持续监控。这一群体的少女还面临着另一种形式的网络骚扰,即基于外貌的攻击,其中有21%的15至17岁女孩表示她们因外貌而被网络骚扰,而这一比例在较年轻的女孩和男孩中大约只有十分之一。
5、虽然白人、黑人和西班牙裔青少年均在网络空间遭受过欺凌,但他们的经历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具体来说,21%的黑人青少年报告说,他们因为种族或民族的原因成为了网络攻击的目标,这一比例在西班牙裔青少年中为11%,而在白人青少年中仅为4%。在不同的种族群体中,西班牙裔青少年最有可能报告称他们被非父母成员频繁询问个人行踪,例如他们在哪里、正在做什么或者和谁在一起。相比之下,白人青少年相较于黑人青少年更常报告自己成为虚假谣言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样本量的限制,亚裔美国青少年的数据没有足够的分析基础。
6、22%的12至18岁学生表示他们遭受了欺凌,其中32%的学生称欺凌行为发生在单独的一天内,而29%的学生遭受的欺凌持续了3至10天。特定的学生群体似乎更容易在学校受到欺凌,这包括女性学生、中学阶段的学生(即六年级至八年级)以及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学生。对于12至18岁的全体学生而言,最普遍遭遇的校园欺凌形式包括成为谣言的焦点(15%)以及被取笑、辱骂或侮辱(14%)。
7、教室成为2019-2020学年期间校园欺凌发生的最常见场所,47%的12至18岁学生报告称在那一学年内遭受了欺凌。
中国
国际学生评估项目数据
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2015年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北京、上海市、广东省和江苏省四省市中学生过去一个月的校园欺凌情况如下。
该调查中的中学生在过去一个月多次遭受言语、关系或身体欺凌的比例为22.5%,比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18.65%)高出3.85个百分点;其中频繁遭受欺凌的学生占总体学生的10.5%,略高于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8.9%)。
发生率最高的校园欺凌类型是“故意损毁私人财物的身体欺凌”,占比12.5%,远高于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4.23%);其次是“嘲笑讥讽的言语欺凌”(12.33%)、“故意孤立排斥的关系欺凌”(7.89%);发生率最低的是“威胁形式的言语欺凌”,占比3.46%。
1、性别差异:约28%的男生过去一个月曾多次遭遇欺凌,女生该比例为16%,两者相差12个百分点;男生遭受关系、言语及身体欺凌的概率,分别是女生的1.833倍、2.323倍、1.855倍。
2、年级差异:24%的初中生过去一个月曾多次遭遇欺凌,高中生该比例为20%;初中生遭受关系欺凌、言语欺凌的概率,分别是高中生的1.427倍、1.269倍。
3、转学/留级经历差异:转学两次及以上的学生,遭受欺凌的比例为31%(比无转学经历者高10.7个百分点);有留级经历的学生,遭受欺凌的比例为30%(比无留级经历者高9.4个百分点)。
控制家庭背景因素后,遭受同伴欺凌的学生,科学素养成绩比未经历欺凌者低约42分;且欺凌行为频率与学生科学素养成绩呈负向关系,即欺凌发生率越高,学生的科学素养成绩越低。
公安机关数据
2024年,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为全国中小学幼儿园2.4亿学生提供安全保障,涉校刑事案件连续12年下降。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春季秋季开学前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开展督导检查,持续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累计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44.7万余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1万余份,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6.6万余处。
公安机关对欺凌防治制度不落实学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12份,作出行政处罚112次。此外,公安机关深化落实“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机制。截至2025年1月,全国公安机关共建立“护学岗”41.3万余个,指导开展应急处突演练100万余场次。同时,公安机关选派30万余名公安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组织开展法治安全教育119万余次。
相关作品
书籍作品
参考资料
影视作品
相关事件
2023年3月,一群女孩手脚并用,殴打另一名女孩,还将其推入小河中,并举起手机录制视频;被打女孩上身可见伤痕,跪在地上向施暴者说“对不起”。这是在网上流传的一个视频。事情发生在海南临高,被打女孩是当地某中学的初一学生,才13岁。被打女孩的舅母刘女士称,被打女孩和同校学生一同出校,先后被带到临高县多文镇与加来镇,其间有多名陌生女孩以“看她不顺眼”为由,对其进行了多次殴打,并控制其行动自由。
小鑫与小蕾、小艺、小凡、小琪均系郑州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因在校期间小鑫与几人发生口角,为报复小鑫。2024年3月,某天晚自习后,四人将小鑫围堵在女厕所内共同对其拳打脚踢、扇耳光、拿木棍打上半身的方式实施伤害,并让同学赵某在厕所门口进行视频录制。本次欺凌事件造成小鑫面部、手部受伤,给小鑫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小鑫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对五名欺凌者作出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郑州某职业学校亦对五名欺凌者作出开除的决定。但事故发生后,对小鑫实施严重伤害行为的五名欺凌者及其监护人均怠于与原告协商赔偿事宜,也未进行赔礼道歉。于是小鑫诉至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要求五名欺凌者及学校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失费7万余元。
2025年9月,广西梧州市苍梧县石桥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网友发布的视频中,多名女生在宿舍内对一名女生实施打骂,包括逼迫下跪、泼水、扇巴掌等行为,甚至将脚踩在受害者头部并比出“剪刀手”,情节甚为恶劣。9月7日,苍梧县教育局对石桥中学涉嫌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的校长潘某某,副校长梁某某、车某某,以及班主任魏某某责令停职检查,由县教育局另行委派人员进驻学校加强管理。对9名实施欺凌的学生依照程序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并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
以爱之名,向校园欺凌说“不”.沙湾教育发布.2025-11-16
青少年权益维护 | 关于校园欺凌,你应该知道这些.杭锦后旗共青团 .2025-11-15
学法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 关注校园欺凌.湖南省娄底市第六中学.2025-11-18
开学第一课:对校园欺凌说“不”.澎湃新闻.2025-11-15
校园欺凌界定、类型.山东师范大学校园欺凌研究中心.2025-11-15
「家庭教育微课堂」校园欺凌中的几种角色.山西晋中介休妇联.2025-11-15
学校欺凌发生的原因.山东师范大学校园欺凌研究中心.2025-11-15
开学第一课(三):向校园欺凌说“不”.临泉公安.2025-11-15
国外对校园欺凌采取什么措施?.深圳市教育局.2025-11-16
教育部部署全面排查中小学欺凌事件.新浪新闻.2021-01-28
整治校园欺凌,西方国家怎么做?.海外网.2025-11-16
“被打还手即互殴”成为历史!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来了.央视新闻.2025-11-16
防治校园欺凌,教师可以做些什么?.黄平县人民政府.2025-1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网站.2025-1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网站.2025-11-18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网站.2025-1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网站.2025-11-18
校园暴力与欺凌-全球现状报告.unesco.2025-11-18
Behind the numbers: ending school violence and bullying (chi).unesco.2025-11-18
International technical guidance on sexuality education: an evidence-informed approach.unesco.2025-11-18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网站.2025-11-18
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moe.2025-11-18
《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发布.今日头条.2025-11-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 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5-11-18
日本中小学校园霸凌事件数量创新高.人民网.2025-11-18
英国中小学校园欺凌行为预防与管理研究.ictdedu.2025-11-18
美国对校园霸凌行为“零容忍”.shnu.2025-11-18
公安部:我国涉校刑事案件连续12年下降.今日头条.2025-11-18
反欺凌主题图书.山东师范大学校园欺凌研究中心.2025-11-15
悲伤逆流成河(2018).豆瓣电影.2025-11-15
少年的你 (2019).豆瓣电影.2025-11-15
被殴打至产生不可逆损伤,谁来保护“少年的Ta”.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2025-11-15
折翼的花季.中国法院网.2025-11-15
人民论坛锐评|校园欺凌绝非“小事”.人民论坛网.2025-11-15